洛阳高新区征收土地最新消息2020
导语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本文带来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五批城市
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25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高新区集体土地96.1904公顷,其中农用地67.2255公顷(耕地59.5856公顷、园地0.6615公顷、林地3.5102公顷、其他农用地3.4682公顷)、建设用地26.7973 公顷、未利用地2.167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白营社区村庄用地,西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南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北至白营社区村庄用地、河洛路;
地块2:东至白营社区水浇地,西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南至郑西高铁,北至后营社区村庄用地、河洛路;
地块3:东至郑西高铁、西至已征收国有土地、南至滨河北路,北至白营社区水浇地;
地块4:东至东马沟社区村庄用地,西至西环路,南至东马沟社区建设用地用地、荒草地,北至东马沟社区建设用地;
地块5:东至李王屯村水浇地,西至已征收国有土地、李王屯村村庄用地、夏口路,南至牛屯村水浇地,北至关林大道;
地块6:东至天津路、西至渠北路、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地块一、地块二拟作为洛阳综合保税区用地,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拟作为城市道路用地,地块六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丰李村集体土地0.03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3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9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李王屯村集体土地3.4032公顷,其中农用地1.8972公顷(耕地1.81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6公顷)、建设用地1.0332公顷、未利用地0.4728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牛屯村集体土地0.9316公顷,其中农用地0.9033公顷(耕地0.90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0283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辛店街道后营社区集体土地41.9804公顷,其中农用地30.7076公顷(耕地29.3329公顷、林地0.0157公顷、其他农用地1.3590公顷)、建设用地11.2728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辛店街道白营社区集体土地44.773公顷,其中农用地33.0218公顷(耕地27.5058公顷、林地3.4945公顷、其他农用地2.0215公顷)、建设用地10.4845公顷、未利用地1.2667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东马沟社区集体土地4.9715公顷,其中农用地0.6615公顷(园地)、建设用地3.9624公顷、未利用地0.3476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后五龙沟村集体土地0.05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04公顷、未利用地0.0522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孙旗屯社区集体土地0.04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高新区管委会拟组织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丰李镇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瀛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高新区管委会拟召集高新区信访法制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拟被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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