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民同招,坚持阳光招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立足县区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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