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洛阳嵩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下载
导语 嵩县此次招聘工作涉及4所高中,招聘人数共60名(含退役军人单列计划3名),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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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洛阳市嵩县第二批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docx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参加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联考。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嵩县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与高中可互相通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退役军人放宽2岁。
2.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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