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职工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导语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报销配偶生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标准是女职工的一半。

  男职工的生育保险与女职工不同,男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而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具体来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报销配偶生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男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标准是女职工的一半。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为:正常分娩(顺产)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21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的,2650元/例。以上各项费用中均包含350元产前检查费。

  生育保险男职工申请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男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时,可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到参保单位对应的市、县(区)医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无业承诺书;

  3.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或者诊断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顺产的不用提供病例)。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不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男职工的配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且已经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则不能再次享受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洛阳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生育津贴申领、产检费用报销、办理窗口、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