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狗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县、区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申请饲养犬只,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本市重点管理区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
(三)独户居住;
(四)犬只有合法有效的免疫证;
(五)一年内无犬只被没收或者养犬登记证被吊销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区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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