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导语 按销售新家电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各类产品最高补贴标准为:电视机5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400元/台,洗衣机400元/台等。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洛阳都市圈常住居民(以下简称购买人),在市内家电以旧换新试点企业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总量不超过3台。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以及节能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直接购买新家电消费者享受半价补贴(空调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销售新家电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低不低于200元/台,最高不超过500元/台。

  各类产品最高补贴标准为:电视机5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400元/台,洗衣机400元/台,空调500元/台,热水器300元/台,净水机300元/台,烟机300元/台,灶具200元/台,电脑500元/台。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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