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关于拟征收2024洛阳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最新消息

导语 2024年3月25日,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发布,详见正文。

  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西政通〔2024〕3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西工区金水湖街道王村沟社区农村集体组织农用地0.2078公顷;西工区红山街道张岭社区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建设用地0.5629公顷,农用地0.0123公顷;西工区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建设用地1.0014公顷,合计1.7844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王村沟社区旱地,西至王村沟社区其他林地,南至王村沟社区其他林地,北至王村沟社区其他林地。

  地块二东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邮件处理中心项目用地,西至张岭社区企业用地,南至现状路,北至洛阳东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

  地块三东至现状七一路,西至原洛阳市西工体育场,南至现状滨河北路,北至原洛阳市西工体育场、七一路海鲜市场。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地块一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二拟作为工矿用地;地块三拟作为居住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金水湖街道王村沟社区农村集体组织农用地0.2078公顷;西工区红山街道张岭社区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建设用地0.5629公顷,农用地0.0123公顷;西工区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建设用地1.0014公顷。西工区政府拟组织金水湖街道办事处、红山街道办事处、洛北街道办事处、西工区城改办、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和金水湖街道办事处、红山街道办事处、洛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4年3月25日

  来源:西工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gong.gov.cn/html/1//2/158/159/162/171/192/36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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