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11月6日24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

导语 自2024年11月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145元和14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4年11月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145元和14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44元/升,下调0.12元/升;95号汽油7.95元/升,下调0.13元/升。0号柴油7.08元/升,下调0.12元/升;-10号柴油7.50元/升,下调0.13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505元/吨,95号汽油10060元/吨,0号柴油7930元/吨,-10号柴油842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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