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

导语 分为新建和收购两种。新建方式筹集的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在划拨用地上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等,采取收购方式筹集的项目类型包括各类政策性住房、建成未售的商品房和工业、仓储等其他用地上可建设居住用途的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方式分为新建和收购两种。

  采取新建方式筹集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纳入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在划拨用地上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二)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土地(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仓储、科研用地),以及可深度开发的已有土地(公交场站、地铁上盖等),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变更土地用途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采取新建方式筹集的项目类型。

  采取收购方式筹集的项目类型包括:

  各类政策性住房、建成未售的商品房和工业、仓储等其他用地上可建设居住用途的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

  点击查看:《洛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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