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
导语 原则上随时接受申请,按季度审核拨付资金。每季度末月最后一周为部门审核期,申报系统关闭。请各单位及个人合理安排申报和单位初审时间。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25〕9号)有关规定,拟于2025年5月12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信息
(一)受理时间
原则上随时接受申请,按季度审核拨付资金。每季度末月最后一周为部门审核期,申报系统关闭。请各单位及个人合理安排申报和单位初审时间。
(二)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登录“洛阳社保卡”“洛阳人才”微信公众号或“洛快办”APP,进入“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注册并提交材料。暂未就业人员直接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受理部门
1. 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暂未就业人员生活补贴申报受理审核工作。
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区进行划分,负责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和技师生活补贴申报受理审核工作。
二、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清晰扫描件
1. 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近6个月完税证明。
2. 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件。
3. 用人单位存在分(子)公司的,需提供分(子)公司关于注册地、纳税地、员工个税纳税地、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工资发放单位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需提交以下资料清晰扫描件
1. 《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
2.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证书;技能人才提供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学历证书。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包含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项目),需加盖参保缴费机构业务查询公章。
5. 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创办企业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持有行业、省外职称证书到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根据相关规定到人社部门办理资格确认(高级、中级职称证书到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办理),换发为全省通用的职称证书后,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因工作单位具备职称评审权、证书管理权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资格确认换发全省通用职称证书的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高级技师和技师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须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可查询。
3. 暂未就业人员申请生活补贴,需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及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在系统内注册后,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注册并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注意:1.用人单位须对每一步申报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将单位账号交申报个人自行填报,杜绝身份证号与证件不符、上传材料不清晰、个人未签名或单位未盖章、上传材料项目不对应等填报错误。2.区人社局对所属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全程指导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
关于2024年6月1日(含)前在洛阳市缴纳过社保、非首次就业的申请资格认定: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主要指2024年6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的人员。对于曾在洛工作,后离洛至市外单位工作或学习满2年以上(期间无单位缴纳社保、医保情形),于2024年6月1日(含)以后返洛工作的,视同新在洛工作;对于2024年6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尚未申请生活补贴、后离职在洛更换工作单位,可在新单位申请。
(二)部门审核
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区人社局组织联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一周内报市人社局(连同上季度发放、本季度复核人员名单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对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暂未就业人员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进行联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注意:1.用人单位纳税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必须同属一个主管税务机关,用人单位通过征缴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进行申报。需要跨区调转的,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统一调转。2.市、区两级通过人员名单,须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备案
每季度全市通过人员总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四)拨付发放
公示无异议,区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分别编制所受理申报对象的发放明细表和资金分配计划,市人社局复核后向市政府申请资金。市人社局将市级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区人社局将区级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后发放给本人。
暂未就业人员直接注册并于每月15日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由市人社局拨付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后续发放
已通过人员,每季度由所在区人社局复核一次。涉及发放明细表修改的,需报市人社局备案。复核结果跟随当季度新申报人员一并报市人社局,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特殊情况处理:
1. 对于申领补贴人员在洛缴纳社保时间的规定:申请人在洛缴纳社保,要求申请当月起至之后复核月份社保(医保)必须持续缴纳,对社保(医保)持续缴纳情况有变的,各区、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其待遇发放。
2. 对于离职人员停发补贴时间的界定:对于已享受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后续复核过程中出现因离职中断社保的情况,按照在原申报单位工作的实际月份为准、离职当月不再发放原则进行,具体参照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离职说明,对于单位离职说明晚于离职当月的情况造成补贴资金流失,由用人单位承担追缴责任。
3. 对于更换单位后补贴申领时间的界定:申报人申请当月起3年内为政策享受期,逾期不再发放补贴。因更换工作单位需要调整申报资料的,由原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通知本人提交相应离职、更换单位情况说明以及更换单位后的申报材料至新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原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与新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对接审核无误后联系系统工程师进行调转,补贴重新开始计发月份自申请人在新单位缴纳社保时间起算。以上情况说明以及更换单位后的申报材料需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采用系统申报审核,区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经办人员要熟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高效组织完成审核及发放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是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新政策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优化,更加聚焦洛阳产业发展方向,力求通过释放人才政策效应,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投身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通过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细致做好解读,及时回应关切。
(三)强化监督问责。生活补贴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和用人单位申报均要作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若申报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等问题,经查实后,取消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的补贴资格;已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用人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在职状况负责,一经离职,需在离职后1个月内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报单位纳税所在区人社局,因情况说明提交不及时造成的补贴多发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追缴。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