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10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或2台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可申请。为您介绍市财政投资的公租房保障对象详细说明。
申请家庭车辆有什么要求?
申请家庭购有10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以上非营运车辆或2台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可申请。
市财政投资的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本市中心城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户籍和在洛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以及持有洛阳市中心城区有效居住证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本市中心城区户籍;
2.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户籍为城中村的需提供无宅基地证明;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家庭可月支配收入。
(二)非本市中心城区户籍在洛稳定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2.在洛阳市城市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连续交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三)持有洛阳市有效期居住证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洛阳市居住证》有效其内的;
2.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一年内累计交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申请家庭已在本市享受过拆迁安置房、经适房、房改房的不再享受公租房保障(因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原因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外);
2.申请家庭购有10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以上非营运车辆或2台以上机动车辆;
3.申请家庭在本市名下有注册公司或在公司里担任理事、监事、股东等;
4.曾恶意占用公租房、恶意拖欠租金被起诉或已经被强制清退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洛阳公租房申请指南、网上申请入口、办理地址、咨询电话、配租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