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第二、第三期拟投入财政资金各750万元,叠加上一期未核销资金,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抖音平台发放20元面额消费券。使用范围为洛阳市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类经营场所。
洛阳市2025年“洛享金秋 嗨购神都”消费季通用消费券(第二、第三期)发放活动方案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5年“洛享金秋 嗨购神都”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明电〔2025〕5号)文件精神,充分释放消费潜力,现将发放第二、第三期各750万元通用消费券。活动安排如下。
一、消费券类别
通用消费券。第二、第三期拟投入财政资金各750万元,叠加上一期未核销资金,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抖音平台发放20元面额消费券。消费者可在活动时间内到洛阳市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类企业消费。
二、活动时间
第二期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0:00;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5年11月21日10:00-11月27日23:59。
第三期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0:00;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5年12月19日10:00-12月25日23:59。
活动使用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到期消费券自动失效。
三、发放数量及使用标准
第二、第三期各发放洛阳通用消费券750万元,叠加上期未核销资金,消费券面值统一设置为满100元减20元。
四、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为洛阳市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类经营场所。发放对象为定位在洛阳市的人员(包括外地来洛游客)。
五、领取方式
云闪付和支付宝: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洛阳市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
美团:美团APP打造专属活动页面,用户进入美团App搜索“洛阳消费券”、“洛阳餐饮消费券”、“洛阳通用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点击“领取”按钮即有机会获得洛阳通用消费券,或查看页面专区内参与活动的餐饮商家,在购买套餐或代金券产品时点击“领券购”按钮即可获得洛阳通用消费券。
抖音:用户在“抖音APP”或“抖音极速版APP”首页搜索“洛阳消费券”“洛阳政府消费券”等关键词进入活动页面并领取消费券,消费券用于购买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已入驻的餐饮、购物类商家商品使用。
六、使用规则
1.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期在每个平台分别只能使用一次通用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的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须支持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5.如交易发生全额退款,退款时间未超出券有效期,券会全额退回且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如交易发生部分退款,退款金额按照用户订单金额中实付部分的占比,按比例退款,且券不可再次使用。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七、相关要求
1.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2.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3.广大消费者和商户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也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洛阳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人群、消费券领取入口、使用规则、商家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