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使用期限:2026年3月6日10:00—3月15日24:00。
使用期限:2026年3月6日10:00—3月15日24:00。
消费券通过支付宝APP和微信“乐享河南新春消费券”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或者小程序,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使用规则
1.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2.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95188)或微信平台(“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或拨打95017)进行咨询。
3.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碰一下”支付核销。微信消费券可通过“付款码被扫支付”、“微信刷脸支付”和“微信刷掌支付”三种方式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洛阳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人群、消费券领取入口、使用规则、商家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