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老城区拟征收第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导语 项目批准后用于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老城区邙山街道等1个街道、丽都社区等7个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农用地21.3030公顷(其中耕地15.9951公顷、园地4.0474公顷、其他农用地1.2605公顷),建设用地32.7462公顷。以上共计54.049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王城大道;西至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黄河电子专修学校,洛阳鑫瑞通物流有限公司,土桥社区旱地、城市,李家凹社区旱地;南至三一零国道;北至李家凹社区旱地,望朝岭社区村庄、城市。

  地块2:东至国花路;西至王城大道;南至三一零国道;北至望朝岭社区水浇地、村庄、公路用地。

  地块3:东至英雄路;西至丽都社区用地;南至瀍涧大道;北至丽都社区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用于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老城区邙山街道丽都社区集体土地1.8314公顷,农用地1.3703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4611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丽景社区集体土地0.3968公顷,农用地0.3968公顷(耕地0.0050公顷、园地0.3918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望朝岭社区集体土地39.3606公顷,农用地12.6419公顷(耕地11.1285公顷,园地0.7386公顷,其他农用地0.7748公顷),建设用地26.7187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营庄社区集体土地0.0651公顷,建设用地0.0651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李家凹社区集体土地5.1689公顷,农用地4.9062公顷(耕地2.1833公顷,园地2.5368公顷,其他农用地0.1861公顷),建设用地0.2627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土桥社区集体土地3.5715公顷,农用地1.9878公顷(耕地1.3080公顷,园地0.3802公顷,其他农用地0.2996公顷),建设用地1.5837公顷;

  老城区邙山街道中沟社区集体土地3.6549公顷,建设用地3.6549公顷。

  老城区政府拟组织邙山街道办事处、老城区旧改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老城区拟召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和邙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11月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征地】可获洛阳最新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办理时间地点、补偿标准、树木赔偿等最新消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