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全文
导语 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产品“焕新”实施细则、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装修“焕新”实施细则公布。
洛阳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洛阳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组织实施,支持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智能窗帘机(不含轨道及窗帘)、蒸烤箱、消毒柜、电压力锅、破壁机、空气净化器、烘干机、浴霸、智能清洁产品(含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13种家居产品,按最终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人每种品类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参与补贴商品原则上应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69码)或企业商品编码。
住建部门负责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居家适老化改造由民政部门另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商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审信局等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按职能分工指导各县区做好政策宣传、企业监管、秩序维护等工作。商务部门做好家装厨卫“焕新”的牵头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数据归集要求,完善数据归集系统,规范开展数据归集;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职能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焕新”工作,及时归集报送有关数据;公安部门负责对补贴活动中涉嫌公安管辖范围内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拨付、清算、监控预警等工作,结合实际统筹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审信局负责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申报平台建设、维护以及与省建平台定期进行数据传送等工作。
(二)优化补贴流程。各县区要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政策参与主体,合规择优确定活动平台,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要突出惠民便民,兼顾效率与质量,简化消费者申领流程,减少信息多头重复填报。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探索实施无纸化补贴申请与闭环管理,通过大数据核验等手段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的支付设备。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全流程监管。组织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结合实际细化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委托第三方核查等方式,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培训和政策宣讲,定期通过促消费活动、媒体报道、专家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及执行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惠民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家装家居焕新消费季及地方重点特色促消费活动,推出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联动促销等,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
附件:1.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产品“焕新”实施细则
2.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装修“焕新”实施细则
附件1
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产品“焕新”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为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落地见效,现制定细则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活动资金实行总量控制,若遇活动期间资金提前用完且无法调配或与上级政策冲突等情况则补贴活动结束,市商务局将提前发布提醒)
二、补贴范围
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智能窗帘机(不含轨道及窗帘)、智能清洁产品(含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蒸烤箱、消毒柜、电压力锅、破壁机、空气净化器、烘干机、浴霸13种家居产品。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购买本细则规定的13种补贴产品,按最终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人每种品类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参与销售企业
参与企业需各县区商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征选并报市商务局,参与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独立结算且从事本细则所列13种产品销售、依法开具发票的经营主体。
2.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中、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4.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
5.严格遵守本细则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
6.具备满足结算需求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购新服务及退货申请,可及时退回补贴资金并按要求正确处理有关信息材料。
7.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并遵照执行,确保在补贴政策期内完成交货,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活动中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相关活动。
五、补贴流程
1.购买产品。个人消费者到参与企业门店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产品,完成购物款支付。
2.获得票据。个人消费者在参与企业处开具所购产品对应发票。(开票地须为洛阳市内,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发票抬头为需补贴申请人姓名,发票备注栏注明产品类型、品牌、型号以及销售门店所属县区)消费者在商家填写并领取消费补贴确认书。
3.上传资料。申领人登录“洛快办”APP以旧换新专区,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购买商品发票、消费补贴确认书、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照片等材料。
4.资料审核。补贴受理地所在的县、区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初审(可共同委托第三方审核)后,原则上每两周1次将初审通过的消费者名单及补贴资金建议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复审。复审通过后,委托第三方对复审结果进行复核(包括发票真实性等内容)。
5.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将补贴分批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号。
6.退货退款。审核过程中如发生退货,消费者申报补贴将不予通过。
六、参与规则
1.家装厨卫产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仅限位于洛阳市内的消费者领取。
2.每个消费者每种品类限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洛快办”APP账号的视为同一消费者。
3.购买活动产品须单独开具发票(不得与其他商品共开一张发票)支付金额需与商品售价、发票金额一致。
4.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5.参与企业对销售的补贴范围内商品必须给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
6.如补贴申请人发生退货,则由参与企业通过“洛快办”App申报退款信息,终止补贴发放;如补贴已发放到位,则由参与活动企业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并将政府补贴资金退回活动账号,作为活动资金继续使用。退换货均消耗消费者一次购买名额,不得再次享受补贴。
7.补贴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8.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参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9.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七、监督检查
1.签署承诺协议。参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协议,就家装厨卫产品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参与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有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加强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参与活动商家执行本细则情况进行审计,如发现参与商家、补贴申请人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参与商家、补贴申请人参与活动的资格。
3.打击不法行为。如发现参与商家、补贴申请人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将按照市政府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监测评估。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周期开展审计,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核和全面绩效评价。
本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
附件2
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装修“焕新”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为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洛阳实际,现制定细则如下。
一、补贴范围
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对个人消费者购置用于本市2025年3月31日前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城乡住宅房屋整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的,给予补贴,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居住建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产权人为两人以上的,一人申请即可。
物品和材料包括:地板、门窗、卫生洁具、淋浴房、整体柜、油漆、灯具等(具体品类详见附件1)。
二、补贴方式
(一)先购后补
1.装饰公司装修:在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且参与活动的商家签订的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合同,按照装修改造工程发票的20%给予补贴。
2.业主自装:业主在参与活动商家直接采购自装的,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
装饰公司装修和业主自装的,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申请时,装饰公司装修合同价款和业主自装采购建材一并申请可追加一次)。已列入其他以旧换新清单内的产品不再重复享受补贴。同一件商品不可同时参与家装厨卫产品焕新、家装改造补贴活动、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
(二)线上申领。补贴通过“洛快办”App以旧换新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开通时间以“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补贴金额发放以系统记录的申请时间为序确定先后。补贴申领人可在申请系统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三)实地核验。房屋所在地各县、区住建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属地相关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提交的装修改造情况、物品材料购置情况进行实地核验。
三、申领条件
(一)装修依法规范。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装修,配合属地住建部门组织的实地核验。
(二)购置行为有效。装修合同的签订、物品和材料购置的发票均需在规定时间。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消费者直接购置物品材料的,相关物品材料应到达装修现场。
(三)申请主体符合要求。补贴申领人应与合法房屋所有人、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户的开户人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
四、补贴申领流程
(一)注册登录
通过手机下载“洛快办”APP平台,并注册登记。
(二)信息申报
1.规范施工。按照自愿原则,业主到企业名录库中选择装修、建材销售企业,并与名录库中的装饰装修或建材销售企业签订建材销售、装修合同,开展装修或改造,取得装修服务或建材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洛阳市内),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发票上要有开票时间、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的产品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材料清单不应包含家电等其他以旧换新补贴商品。
2.补贴申领。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需在“洛快办”APP平台以旧换新专区,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填报以下材料:
(1)物品材料购置纸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发票上要有开票时间、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的产品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
(2)申请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3)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或购买材料合同、出货单等凭证;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照片;
(5)房屋装修改造中照片;
(6)申请人银行账号(I类账户储蓄卡)正常使用状态及开户行等信息;
(7)洛快办APP提交申领补贴信息即视为默认补贴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2)。
申请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人如需修改已经提交的信息,可在资料审核通过前撤回申请并重新提交申请。
(三)资料审核和实地核验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县、区住建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实地核验;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申请人可在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
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属地相关人员对所申请房屋上门核验。实地核验人员对装修、改造行为和物品材料购置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10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
(四)领取补贴
资料审核和实地核验通过的,根据资金额度进行拨付,先到先得。资金拨付的具体时间视实际进展情况安排。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安排。各县、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资料审核、精心组织实地核验。
(二)提升监督效能。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资料审核、实地核验质量的把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协助市级部门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对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核验。对涉嫌骗补、套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发挥属地优势,广泛宣传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住宅装修管理,积极宣传购置补贴政策,为居民装修提供便利。各县、区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
六、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家装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2.申领补贴承诺书
附件1
家装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序号 |
物品/材料 |
备注 |
1 |
管线 |
水电材料。 |
2 |
暖气 |
|
3 |
地板 |
包括实木、复合、强化木地板和踢脚;瓷砖等。 |
4 |
饰面板(砖) |
墙砖、地砖、岩板等,含石材。 |
5 |
门窗 |
含入户门。 |
6 |
吊顶 |
不含石膏板吊顶。 |
7 |
淋浴房 |
含淋浴隔断。 |
8 |
卫生洁具 |
不含智能马桶、浴霸。 |
9 |
五金 |
|
10 |
整体柜 |
含定制橱柜、定制衣柜。 |
11 |
窗帘 |
不含智能窗帘机。 |
12 |
刷浆类 |
涂料、硅藻泥等 |
13 |
油漆类 |
|
14 |
板材 |
|
15 |
软水系统 |
|
16 |
玻璃 |
|
17 |
灯具 |
|
18 |
楼梯 |
室内楼梯、护栏。 |
19 |
墙壁纸类 |
|
附件2
申领补贴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承诺:
本次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交材料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已知晓补贴范围和申领条件,并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验。
所购置的物品材料全部用于本次申请补贴房屋的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严格按照《洛阳市家装厨卫改造“焕新”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遵守活动规则,坚决拒绝以不正当手段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进行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
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本次补贴资格、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