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装修焕新实施细则
导语 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对个人消费者购置用于本市2025年3月31日前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城乡住宅房屋整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的,给予补贴。
2025年洛阳市家装厨卫装修“焕新”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为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洛阳实际,现制定细则如下。
一、补贴范围
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对个人消费者购置用于本市2025年3月31日前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城乡住宅房屋整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的,给予补贴,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居住建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产权人为两人以上的,一人申请即可。
物品和材料包括:地板、门窗、卫生洁具、淋浴房、整体柜、油漆、灯具等(具体品类详见附件1)。
二、补贴方式
(一)先购后补
1.装饰公司装修:在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且参与活动的商家签订的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合同,按照装修改造工程发票的20%给予补贴。
2.业主自装:业主在参与活动商家直接采购自装的,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
装饰公司装修和业主自装的,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申请时,装饰公司装修合同价款和业主自装采购建材一并申请可追加一次)。已列入其他以旧换新清单内的产品不再重复享受补贴。同一件商品不可同时参与家装厨卫产品焕新、家装改造补贴活动、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
(二)线上申领。补贴通过“洛快办”App以旧换新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开通时间以“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补贴金额发放以系统记录的申请时间为序确定先后。补贴申领人可在申请系统在线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三)实地核验。房屋所在地各县、区住建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属地相关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提交的装修改造情况、物品材料购置情况进行实地核验。
三、申领条件
(一)装修依法规范。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装修,配合属地住建部门组织的实地核验。
(二)购置行为有效。装修合同的签订、物品和材料购置的发票均需在规定时间。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消费者直接购置物品材料的,相关物品材料应到达装修现场。
(三)申请主体符合要求。补贴申领人应与合法房屋所有人、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户的开户人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
四、补贴申领流程
(一)注册登录
通过手机下载“洛快办”APP平台,并注册登记。
(二)信息申报
1.规范施工。按照自愿原则,业主到企业名录库中选择装修、建材销售企业,并与名录库中的装饰装修或建材销售企业签订建材销售、装修合同,开展装修或改造,取得装修服务或建材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洛阳市内),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发票上要有开票时间、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的产品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材料清单不应包含家电等其他以旧换新补贴商品。
2.补贴申领。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需在“洛快办”APP平台以旧换新专区,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填报以下材料:
(1)物品材料购置纸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发票上要有开票时间、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的产品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
(2)申请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3)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或购买材料合同、出货单等凭证;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照片;
(5)房屋装修改造中照片;
(6)申请人银行账号(I类账户储蓄卡)正常使用状态及开户行等信息;
(7)洛快办APP提交申领补贴信息即视为默认补贴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2)。
申请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人如需修改已经提交的信息,可在资料审核通过前撤回申请并重新提交申请。
(三)资料审核和实地核验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县、区住建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实地核验;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申请人可在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
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属地相关人员对所申请房屋上门核验。实地核验人员对装修、改造行为和物品材料购置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10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
(四)领取补贴
资料审核和实地核验通过的,根据资金额度进行拨付,先到先得。资金拨付的具体时间视实际进展情况安排。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安排。各县、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资料审核、精心组织实地核验。
(二)提升监督效能。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资料审核、实地核验质量的把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协助市级部门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对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核验。对涉嫌骗补、套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发挥属地优势,广泛宣传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住宅装修管理,积极宣传购置补贴政策,为居民装修提供便利。各县、区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
六、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家装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2.申领补贴承诺书
附件1
家装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序号 |
物品/材料 |
备注 |
1 |
管线 |
水电材料。 |
2 |
暖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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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板 |
包括实木、复合、强化木地板和踢脚;瓷砖等。 |
4 |
饰面板(砖) |
墙砖、地砖、岩板等,含石材。 |
5 |
门窗 |
含入户门。 |
6 |
吊顶 |
不含石膏板吊顶。 |
7 |
淋浴房 |
含淋浴隔断。 |
8 |
卫生洁具 |
不含智能马桶、浴霸。 |
9 |
五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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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整体柜 |
含定制橱柜、定制衣柜。 |
11 |
窗帘 |
不含智能窗帘机。 |
12 |
刷浆类 |
涂料、硅藻泥等 |
13 |
油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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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板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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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软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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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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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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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楼梯 |
室内楼梯、护栏。 |
19 |
墙壁纸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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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领补贴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承诺:
本次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交材料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已知晓补贴范围和申领条件,并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验。
所购置的物品材料全部用于本次申请补贴房屋的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严格按照《洛阳市家装厨卫改造“焕新”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遵守活动规则,坚决拒绝以不正当手段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进行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
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本次补贴资格、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