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怎么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商贷部分?

导语 缴存职工使用组合贷款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时,如何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商贷部分?为您介绍具体办法。

  缴存职工使用组合贷款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保留不少于6倍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前提之下,缴存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借款合同、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人身份证(购房人如为配偶,需携带结婚证)、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至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办理。

  洛阳市民之家:

  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3楼D区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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